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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实行垃圾分类的通知

时间:2020-06-02

全体员工:

  《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简称“条例”)于2020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海淀科技大厦物业也于2020年5月15日起正式实施垃圾分类。按照海淀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部署,认真落实条例相关要求,规范公司的垃圾管理,确保垃圾投放及分类处理,经公司领导批准同意,特颁发本通知。

  一、 垃圾分类要求

  1、主动学习垃圾分类知识,自觉践行垃圾分类工作。

  2、垃圾的分类: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具体如下:

  ①可回收物,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者部分使用价值,回收后经过再加工可以成为生产原料或者经过整理可以再利用的物品,如工作中产生报纸、书刊杂志、快递袋子,饮料及牛奶等纸包装、塑胶制品,玻璃容器、易拉罐、饮料瓶等。

  ②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垃圾,包括废充电电池、废扣式电池、废灯管、弃置药品、废杀虫剂(容器)、废油漆(容器)、废日用化学品、废水银产品等;

  ③厨余垃圾,是指家庭废弃的有机易腐生活垃圾,包括固体食物、蛋壳、瓜果皮核、茶渣等和果蔬、水产市场产生的有机易腐垃圾,包括废弃菜叶、水果、鱼虾等;

  ④其他垃圾,是指除前三项以外的生活垃圾,包括卫生间手纸、餐巾纸、烟蒂、清扫渣土、大棒骨、贝壳等。

  二、 类垃圾投放区设置

  1、公司将在十一层货梯厅摆放有可回收、其他垃圾两个垃圾桶,茶水间摆放厨余、其他垃圾两个垃圾桶,地下一层卫生间外摆放有害垃圾桶,所有人员应将垃圾按分类投放到相应的垃圾桶。

  2、公司其他公共区域垃圾桶将统一收回停止使用。

  三、 垃圾分类监督管理

  1、采取视频监督,发现乱丢乱扔现象将依托影像资料倒追责任人,进行告诫,多次违规将依据“条例”处罚。

  2、人工巡检监督,发现乱丢乱扔现象加以阻止,对不听劝阻者进行口头警告,并担任一天垃圾分类志愿者,在本楼层负责指导劝阻乱丢乱扔现象发生。

  本通知要求自2020年6月3日正式实施,员工个人办公区将不再配备垃圾桶,各种垃圾必须倒在指定的区域内,不得再随意倾倒、不分类。请各部门同事积极配合,自觉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特此通知!   

 

 

  (联系人:王志军;联系电话:13401104441)

综合办公室

安全生产办公室

2020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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